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山東省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經與合作的中、高職學校協商,我校制定了“3+2”、“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轉段升學測試及錄取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轉段測試
與我校合作的中、高職學校依據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的方案對轉段學生進行過程考核,考核合格的中高職學生方可參加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轉段升學測試。
1.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課程
根據省教育廳對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的要求,每個專業原則上不少于2門專業綜合課,每門專業綜合課原則上不少于2門專業課的要求,相應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課程如下: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課程
專業名稱
|
形式
|
合作院校
|
對應專業
|
參與轉段人數
|
過程考核不合格人數
|
免試人數
|
專業綜合課1
|
專業綜合課2
|
機械工程
|
3+4
|
山東輕工工程學校
|
數控技術應用
|
28
|
0
|
0
|
機械制圖
|
AUTOCAD
|
數控車床編程
|
機械制造基礎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4
|
青島電子學校
|
計算機應用
|
36
|
0
|
1
|
計算機組裝與維修
|
C語言
|
photoshop
|
計算機網絡基礎
|
財務管理
|
3+4
|
青島華夏職業教育中心
|
會計
|
40
|
0
|
1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出納實務
|
會計電算化
|
會計基礎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3+2
|
濰坊職業學院
|
應用化工技術
|
79
|
1
|
1
|
無機及分析化學
|
物理化學
|
化工設備基礎
|
化工原理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3+4
|
青島電子學校
|
電氣技術應用
|
35
|
0
|
0
|
電工技術
|
電子技術
|
電機與變壓器
|
plc技術應用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3+4
|
山東輕工工程學校
|
機電技術應用
|
32
|
0
|
0
|
機械制圖
|
電工技術基礎
|
三菱FX2N系列PLC編程及應用
|
低壓電器及控制線路安裝
|
機械工程
|
3+2
|
濱州職業學院
|
數控技術
|
66
|
1
|
0
|
機械制圖
|
機械設計基礎
|
CAD/CAM
|
數控編程
|
軟件工程
|
3+4
|
威海工業技術學校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8
|
0
|
0
|
計算機組裝與維修
|
C語言
|
網頁美工
|
計算機網絡基礎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2
|
煙臺職業學院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25
|
0
|
1
|
機械設計基礎
|
機械制造技術
|
沖壓工藝與模具設計
|
塑料成型工藝與模具設計
|
2.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辦法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由青島科技大學和中、高職學校按照課程標準共同編寫題庫和相應答案,由青島科技大學組織專業教師審閱并抽取題目形成試卷。
考試時間安排在1月中上旬,各中、高職學校負責考試組織實施,青島科技大學負責巡考。
青島科技大學和中、高職學校共同安排教師參加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的閱卷工作,成績由青島科技大學匯總保存,試卷由學校保存4年。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合格標準不低于滿分的60%,即:4門專業課每門課程均不低于滿分的60%。
過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專業的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免于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其專業基礎知識的成績視為滿分,具體免試名單以山東省教育廳公示結果為準。
3. 專業基本技能測試
中、高職學校按照專業基本技能測試要求和標準設立2個測試項目,青島科技大學在設立的2個技能測試項目中隨機抽取1個進行現場考試,測試項目按照國家技能證書考試標準進行考試。
考試時間安排在1月中上旬,各中、高職學校負責考試組織實施,青島科技大學負責巡考。
中、高職學校安排教師參加專業基本技能測試閱卷工作,青島科技大學安排教師匯總成績。專業基本技能測試成績合格標準不低于滿分的60%。
過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專業的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免于專業基本技能測試,專業基本技能的成績視為滿分,具體免試名單以山東省教育廳公示結果為準。
二、錄取工作
1.錄取依據:依據山東省每年設定的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合格標準和青島科技大設定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成績合格標準。
2.錄取辦法:青島科技大學對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在省教育廳下達的轉段本科招生計劃內依據綜合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3.監督措施:各個院校紀委部門全程參與轉段錄取工作。對錄取結果,青島科技大學與各個對接的中、高職學校都要通過網站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青島科技大學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結果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4.組織命題、考試、閱卷等環節,中高職學校所產生的費用,由各中高職學校承擔,不得對學生征收考試費等費用。
5.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